入職要求 註冊社會工作者,持認可社會工作學位或以上學歷; 相關3年服務經驗。 工作職責 為3-18歲兒童住宿服的兒童制定及推行發展性或治療性小組、統籌大型活動,以及協助單位發展及推廣等工作; 撰寫及推行基金項目計劃書,協調兒童住宿義工服務等; 單位行政工作及督導員工監察與管理中心整體服務、行政及財務運作,帶領及督導員工推展服務,處理及支援危機事件 。 其他 五天工作,首年入職滿一年而獲續約者設有特別津貼 因應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」機制經已實...